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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办字〔2018〕20号 关于调整雁山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字体大小:小中大] [2018-05-18 10:45: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因人员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雁山区减灾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雁山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剑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秦小娟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宏坚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  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白庚付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曦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莫玉艳    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白庚付    区财政局局长

冯  彬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葛树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开树    区水利局局长

刘共友    区农业局局长

李记乔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志华    区林业局局长

熊庆强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黄先明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冷秀华    区审计局局长

胡纯林    区旅游文化体育局局长

余建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游晓军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  清    区统计局局长

黄贤斌    团区委书记

唐  亮    雁山镇镇长

刘萍萍    柘木镇镇长

罗云华    大埠乡乡长

张  虹    草坪回族乡乡长

李正勇    市国土资源局雁山分局局长

刘  华    市环保局雁山分局局长

罗周韬    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胡  震    市公安消防支队雁山大队大队长

梁  山    良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宏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义保同志担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减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区民政局,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雁山区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减灾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是雁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结构,承担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职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防灾减灾各项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本级防灾减灾规划、政策措施和应急方案。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和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对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对中央补助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市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提出分配方案;采购、管理和调运民政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民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重大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方面项目建设资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保障,组织救灾应急和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的紧急调运;协调、指导工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解决灾区电力、煤炭、石油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

区教育科技局:积极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教育培训及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协助组织灾区学校师生的紧急转移安置和负责组织恢复灾区的正常教学秩序,帮助做好损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预算安排、审核和拨付,监督资金的使用。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开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修复加固等工作,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中断的农村公路,确保灾区道路畅通;负责协调从公路、水路运送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要的交通工具;负责辖区内内河交通安全并指导当地政府实施救助打捞。

区水利局:负责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及水利抢险工作,按分管权限对江河、湖泊和蓄滞洪区、水库、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实施防洪排涝和抗旱调度;负责防灾减灾水利基本建设及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洪涝旱灾综合统计,开展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农业局: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帮助、指导农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并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工作;负责指导制定合理的农业生产规划,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灾区恢复水产畜牧业生产。

区林业局:负责全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指导森林火灾发生地方的各乡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威胁的群众;制定、实施灾区恢复重建所需要木材供应优惠政策;指导、督促灾区及时重新造林绿化,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环境;开展森林火灾防灾知识宣传及演练。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相关物资储备单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演练,组织心理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咨询和救助。

区审计局:负责对减灾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审计监督。

区旅游文化体育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全区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地方和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演练。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灾区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区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团区委:负责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参与救灾应急救助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职责,在区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救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雁山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组织协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区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演练。协助市国土局依法审批灾后恢复重建用地手续。

市环保局雁山分局: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市公安局雁山分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应急交通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

市公安消防支队雁山大队:负责火灾事故调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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